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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理论2

关键词寻租理论                                          

三、寻租理论的应用

     现就寻租理论在经济学中几个重要的应用领域作简要介绍。

1.产业组织

    产业组织理论以研究现实产业结构中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关系为主。关于市场垄断的经典经济分析揭示了垄断对社会福利造成的损失。如图一所示,AD线为某商品的需求曲线,反映消费者对应每一供给量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假设供给方的边际成本不随产量变化,边际成本等于平均成本,其供给曲线P1S即为一水平线。当该商品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况时,市场成交的价格和数量由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相交处决定:完全竞争的价格为P1,成交额为Q1。这时,生产厂商的边际成本与市场价格相等。所谓消费者剩余是整个需求线高于成交价的部分,即面积为ACP1的三角形区域。生产者剩余是整个成交价格水平高于供给曲线(边际成本)的部分,在完全竞争状态,成交价等于厂商平均成本,所以生产者剩余为零。当市场被独家垄断时,垄断企业的定价原则是把价格定在使其边际收入和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在图中就是根据边际收入MR线和边际成本线P1S相交处走出垄断产量Q2,并从相应的需求线找出垄断价格P2。由于从P1升高到P2,消费者剩余减少到面积为ABP2的区域,而同时生产者剩余则增加到BEP1P2的区域。如果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总和在垄断市场和竞争市场之间加以比较,可以看出BEP1P2的部分从消费者剩余转化成了生产者剩余,所以就社会整体而言,这部分剩余并无损失,只是改变了所有者而已。但是,垄断后消费者剩余减少的BCE部分,却是因垄断而产生的净损失,谁也没法得到。经济学上称BCE这部分面积为垄断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或按最早估算垄断的社会成本的学者的名字称此为哈伯格(Harberger)三角区

图一

然而哈伯格等学者据此理论对现实中垄断的社会成本所作的估算结果却难以令人满意。据这些学者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资料的计算,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11%。这未免太低估了这一社会经济问题的严重性。1966年,李宾斯坦(Leibenstein1966)提出X一非效率的概念,并用之于解释垄断的社会成本之谜。所谓X—非效率是指独家垄断下企业经营目标偏向于守成而非进取,从而造成效率低下。不过这一假说缺乏可靠的统计验证。

      寻租理论的提出,从一个新的角度探讨了垄断的社会成本。根据塔洛克(Tullock,1967)和波斯纳(Posner1975)的看法,图一中的垄断利润为BEP1P2的区域,也就是垄断产生的租。因而企业为了获得垄断租,就乐意花费不大于这一区域的成本来谋取垄断地位。波斯纳进一步推断,当企业间为获得垄断地位发生的竞争达到均衡时,企业为寻求垄断租所花费的成本会与垄断利润相等,而且这种花费无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于是,塔洛克和波斯纳等人认为,真正的垄断社会成本不仅包括哈伯格三角区BCE,还应该包括垄断利润区BEP1P2。这个新的区域常被称作塔洛克方块

其实,后来连塔洛克本人也认为,塔洛克方块是否应算作垄断的社会成本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企业用于塔洛克方块的开支,可以是非生产性的,也可以是生产性的。比如说,在专利制度下,个人或企业争取发明创造的投资就是为了取得专利之后的垄断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这种争取垄断利润的投资是生产性的,就连对专利成果的垄断本身也是整个社会为了鼓励科技进步所必要的代价。如果创造发明发生后人人都可以抄袭其成果,发明家不能在一定时期内享用其创造发明带来的垄断利润,创造发明活动就会减少。又如,怎样看待企业做广告创牌子的活动?名牌厂商的利润中显然包括该厂商对名牌垄断带来的垄断利润,但谁也不可否认,做广告创牌子是正常的市场竞争。尽管一些研究者表明,广告竞争过于激烈时,为消费者提供的有用信息很有限,而噪音却很大,但在实践中很难区分哪些广告竞争对社会来说不是浪费。

那么,究竟何种争取垄断地位的活动可算作寻租活动呢?塔洛克近来提出,只有那种给社会带来负面效应的活动才可算作寻租,其成本才可算作垄断的社会成本(Tullock1989)。他举例说,假设一家美国垄断钢铁公司面临来自南朝鲜钢铁公司的竞争威胁可以采取两种对策,一是游说美国政府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来维持国内钢产品的垄断高价,一是投资建设新的炼钢设备,降低成本,用低价优质把南朝鲜钢产品挤出美国市场。假定对该公司来说两种对策的成本是一样的,对公司利益而言,采取何种对策都无所谓;但对社会而言,采取第一种对策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另一位经济学家冯(Fung1987把那种阻碍其他厂商自由加入竞争的寻租活动称为对人为租的寻求 Contrived-rent-seeking而把另一种在商品价格受到管制的条件下产生的寻租活动称之为对人为剩余的寻求contrived-surplus-seeking。图二介绍了人为剩余的概念。图中S曲线为市场的供给线,D为市场需求线。当价格由市场自由决定时,均衡价格为P1,此时市场供给量正好等于市场需求量Ql。现在假定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把价格限制在低于均衡市价的水平P2。在这个价格下,厂商愿意供应的产量只有Q2,而市场的需求量高达Q3,于是导致了人为的商品短缺,短缺的量为Q2Q3。这样,如果该商品敞开供应,只有一部分人能有幸买到。同时,在市场供应只有Q2的情况下,需求方愿意支付的价格其实高达P3。这就是说,假如允许按官定价买到商品的人把短缺商品倒卖给其他人,他们就可以卖到P3的高价并得到面积相当于图中阴影部分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就叫作人为剩余。在敞开供应的情况下,人们就会把时间精力花在排队等候、寻找哪儿有卖等活动上,直到所花费的精力时间与人为剩余的期望值相近为止。如果该商品不是敞开供应,而是由官员分配,人们就会争相用各种手段讨好掌权的官员,这些人为剩余将以贿赂的形式转移到官员手中,又在人们对官位肥缺的竞争中进一步消散。

 

 

图二

上述关于人为剩余的寻求活动的描述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计划经济体制下走后门之类经济现象。其实,人为剩余和人为短缺可以在任何政府干预经济的场合发生。比方说在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优惠低息贷款,就包含了一种人为的剩余。

综上所述,寻租活动产生垄断利润的方式,可以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遏制对手加入竞争从而确保本企业的垄断地位和人为的垄断利润(即租);也可以是利用行政力量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来产生人为的剩余,从中渔利。显然,以寻租活动产生的垄断利益与政府本身的组织和政策密切相关,这就涉及公共管理的领域。

2公共管理

    自寻租理论提出后,不少学者就注意到,政府在寻租活动的过程中未必是扮演一个被动的被利用的角色。例如,麦克切斯内(McChesney 1988)提出政治创租(political rent creation抽租(rent extraction的概念。前者是指政府政客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加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业向他们进贡作为得到这种租的条件;后者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由于政治创租和抽租的存在,更增添了寻租活动的普遍性和经常性。

      在公共管理这一层次,很能显示寻租活动这一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克鲁格(Krueger1974)在她提出寻租这一概念的论文中就指出,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因为寻租的存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被破坏了,使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发生了根本怀疑。于是人们更多的要求政府干预来弥补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样反而提供了更多的寻租机会,产生了更多不公平的竞争。在面临寻租所造成的巨大社会浪费时,政府即使明智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会处于两难的境地,束手无策。因为要限制寻租竞争,就限制了租的消散,使租的既得者长享其利,岂非更加不公?

    本森(Benson1984)把寻租看作是个人或团体对既有产权的一种重新分配方式。政府的作用在于定义或维护产权。人们可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来处理产权,也可通过政府来重新定义或分配产权。这种作用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例如明确界定财产归属,保护市场秩序;也可以损害社会福利,例如产生人为垄断,限制竞争。他主张政府在处理产权时采取保守慎重的态度。因为用行政手段改变产权,会诱使有关的个人和利益团体争相影响政府决策,从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某个利益团体追求一种产权的改变,会引发其他团体的形成和抗衡。由于社会对产权改变的要求越来越多,政府机构也相应地越来越膨胀,造成更多浪费。所以,只有当产权的改变仅仅涉及产权当事人的时候,产权的界定才较有效率,政府作为第三者的介入往往会耗费不必要的资源。

另两位学者,李和奥尔(LeeOrr1980)从寻租理论的角度研究了政府干预经济政策的延续性问题。他们指出,由于寻租的性质,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将呈现这样的规律:一项政府政策造成的市场扭曲越是严重,有关人员和利益团体享有的租或剩余就越多,于是这项政策就越是难以得到矫正,因为任何矫正扭曲的努力都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维护者的强有力的抵抗。同时,他们也指出,如果由于其他寻租者的竞争活动,租渐渐地从原先的享受者手中消散了,那么,矫正扭曲政策的阻力就会小得多,尽管寻租竞争本身未必会矫正扭曲。比如某些企业享受政府的特殊优惠贷款,这种优惠的量越多,持续时间越长,这些企业就越有动力和实力来抗拒任何取消优待的改革。但如果其他寻租者,如掌握贷款权的政府官僚乘机敲诈这些企业,使这些企业不得不花费相当大代价去走后门,他们原先享有的租就消散了,于是他们也就不那么积极地反对改变现状了。所以,一项扭曲市场的政策要延续下去,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政策造成的扭曲要相当严重,从而形成一个积极维护这项政策的利益团体;二是该政策造成的租应当集中在少数寻租者手中而不会轻易消散。

    那么,什么样的公共管理才能减少寻租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呢?康格尔顿(Congleton19801983)提出了很有意思的见解。假定有一笔不可分割的社会财富,价值为10万元,社会上只有两个利益团体,甲和乙。康格尔顿考虑了这样几种分配方式:1.这笔财富的分配全靠两个团体之间的直接抗争来决定。谁花费在抗争中的代价高,谁就得胜,并得到全部的财富。2.这笔财富由一个社会的总管或大家长来决定分配给谁。而总管的决定取决于谁给他的贿赂多少。同时,在某个团体向总管贿赂时又必须相应地花费一定的代价来遮人耳目(例如每付给总管一元钱要相应地花费相当五毛钱的代价来遮掩)。3.这笔财富由一个三人委员会来投票决定分配给谁。而每个委员投票给哪一方完全取决于哪一方给他贿赂的多少。同时,任何一方向委员贿赂时也必须相应地花费一定的代价来遮人耳目。那么,在这三种分配方式中,哪一种寻租成本对社会来说最低呢?据康格尔顿分析,第一种方式的成本最高,因为在抗争中,每一方都试图用稍稍高于对方的代价来获胜。假如一开始双方各开支5万元用于抗争,双方力量对比为55。甲方只要稍为增加其开支,使力量对比为555,就可获胜,从而得到10-5.5=4.5万元的净利。同样乙方也可采取相应的策略。这样的竞争最后必然使双方的花费都接近于那笔财富的价值,使力量对比趋近10:10的水平,而这些花费都白白消耗掉了。第二种方式在双方的竞争策略上很相似,最后的结果也是双方的花费都接近于那笔财富的价值;只是竞争代价中支付贿赂的部分成了总管的个人收入,对整个社会而言不算是浪费,只有用于遮掩贿赂的开支才是纯消耗。因此,第二种方式的社会成本低于第一种。第三种方式的特点是,双方的花费不会趋向于那笔财富的价值,反而会趋向于零!因为在三人委员会投票决定胜负的情况下,每一方只要争取两个人投自己票就可赢。如果甲方一开始选择贿赂每个委员2万元,即支付222,乙方只要选择25250就可击败甲方;甲方又可以用O305来回应,从而争回多数票;乙方在下一轮则可出招O5O1来制胜。如此以往,双方的寻租开销会越来越小。这里,康格尔顿试图证明,用委员会表决的民主方式决定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可能更有效率。

 希金斯和托利森(Higgins and Tollison1988)主张开放第一层次(直接的市场垄断)的寻租竞争,促使这一层次寻租活动中租的消散,这样就减少了寻租活动的预期利得。如果第一层次的垄断租集中在少数寻租者手中得不到消散,就会引起第二层次(围绕政府官僚地位)的寻租竞争。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官位完全可由金钱买卖,或者完全由一个至高无上的掌权者指定,寻租成本反而最低。反之,如果官位由自由选举或考试竞赛决定,寻租成本却可能很高。塔洛克(Tullock1980)也曾将英国186O年以前殖民地官位可以买卖的制度和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加以比较,说明在垄断租未得消散的情况下,直接的钱权交易有助于减少寻租成本。

3.发展经济学

不少学者应用寻租理论研究不发达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例如,塔洛克(Tullock198O)以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作为寻租社会的典型案例来说明寻租活动对资源的浪费。科举,本来作为选拔官员的一种标准,并无不可。问题是,中国封建制度下当官的地位和收入都是任何其他职业难望其项背的。而科举又几乎成为进入官僚阶层的唯一途径。于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更严重的是,科举竞争所要求读的书,仅限于中国古典哲学和文学的部分内容,考试方法又是刻板的八股文。这样,大批社会精英和优秀人才都把毕生的精力花费在钻研对社会生产力进步意义不大的学问上,真正能当上官一展鸿愿的人少之又少。难怪随着科举制度日益完善,中国社会也日益陷入生产力停滞的境地。

鲍莫尔(Baumol1990)比较了中国的古代科举制度,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和政教制度,以及现代的各类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他得出结论说,所谓企业家资源,即具有开拓精神、富有创造力的精英人才及其才能,在各个社会中都是存在的。同时,这种资源又是有限的。问题是社会经济制度为企业家资源的发挥提供了不同的机会。如果社会制度为企业家资源的非生产性的应用(如科举试第)甚至破坏性的应用(如骑士争斗)提供了比其生产性的应用(如科研、经营工商等)更高的酬报,企业家资源就会被引离生产性的用途,社会生产力就会停滞甚至倒退。所以,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是快是慢,主要地不是取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源的多少优劣,而是取决于该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的引导和发挥。为此,他提出三条定理:1.各时代各社会间,决定企业家资源的各种用途酬劳的游戏规则,很不一样;2.各个社会中企业家资源应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戏规则的不同而改变;3.企业家资源在生产性领域和非生产性领域的应用配置,对于一个社会技术创新及其应用推广有着深刻的影响。

鲍莫尔更进一步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影响企业家资源在生产领域起作用的因素往往与政治法律方面的寻租机会相联。过高的税收,政府对经济事务过多的干预,过于繁杂的法律系统,低下的行政效率,等等,都可能产生鼓励企业家资源作非生产性应用的机制。比如过高的税收不仅使生产性活动的报酬减少,也使逃税、避税活动的报酬增加,也同时使其他非生产性的活动的报酬相对增加。寻租机会的差异不仅反映在发达工业国和不发达国家间,也反映在不同的发达工业国之间。举例说,同美国相比,日本总人口中律师人数的比率要小得多:美国仅首府华盛顿一地的律师人数就超过了全日本律师人数的总和。美国一国拥有全世界律师人数的三分之二。相反,日本人口中工程师人数的比率则要比美国大得多,且日本经济纠纷案的发生率也低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日本近几十年生产力发展速度高于美国的现象。

已经有人用统计方法对鲍莫尔的假说加以检验(MurphyShleifer and Vishny1991。他们根据 91个国家的统计资料,发现经济增长速度与大学生工程专业人数的比例有正相关的关系,而与大学生法律专业人数的比例有反相关的关系。

    另一些学者,如贾格那什(Jagannathan1987)、迪索托(DeSoto1989)等人把不发达问题和市场发育不完全条件下地下经济活动中的寻租成本联系起来。他们主张用减少政府对市场交易的不适当压抑、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健全法制等办法来减少地下经济活动。例如,治理官员在公务服务中贪污受贿风气的办法,是一方面增加公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加强监督考查;另一方面使原先对公务员的暗中贿赂转化为对快速有效服务的合法收费。这样就矫正了经济行为的扭曲,减少了寻租耗费,提高了总体效率。迪索托并指出,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源,不在市场经济,而在于导致政府压抑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重商主义政策,以及由于这种政策引发的贪污腐化等寻租活动。

寻租活动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也许在动态的发展中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布鲁克斯和黑吉德拉(Brooks and Heijdra,1988)把寻租竞争和科技发明的竞争作了分析比较。在图三中,横轴t为时间,纵横Y为产出。原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轨迹是G1。假设第一种情况:在时点T发生了一场为科技发明权而产生的科研竞赛。由于竞争者把资源移用于科研,减少了生产,所以产出水平由A降低到B。但由于科技发明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产出的增长速度从B点起加快了,沿着一条更为陡斜的轨迹G2增长。又假设第二种情况:在时点T发生的是一场寻租竞赛,且寻租者移用的资源和第一种情况中移用于科研的资源一样多。那么,虽然一开始产出的下降是一样的,但由于寻租活动白白耗费了社会的资源,并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降低了生产效率,所以产出增长的速度减慢了,从此延着一条更为平缓的轨迹G3增长。由此可见,寻租竞争对社会生产力的危害是深远的。

 

图三

4.其他

    寻租理论的思想在经济学及社会科学各个领域正得到广泛的应用。例如在国际贸易领域,围绕贸易保护政策的寻租竞争往往是十分激烈的,因而寻租问题的讨论在这一领域十分活跃。克鲁格最早提出寻租的概念即基于她对进口配额的分析(Krueger1974)。她指出,由于进口配额给拥有进口特权的进口商带来垄断利润(租),必然引起寻租竞争而耗费资源。所以,仅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全禁止进口要比进口配额制更经济些。另外,本国货币的贬值会减少进口许可证所代表的租额,因而有减少寻租活动的意义。除克鲁格以外,不少寻租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都同时是国际贸易的专家,例如巴格瓦蒂。由于寻租理论的影响,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已经从过去光谈论比较利益和贸易壁垒的危害,转而探讨使贸易壁垒形成和拆除的社会机制。例如,安德森和托利森(Anderson and Tollison1988)应用寻租的观点重新解释英国19世纪中叶废除谷物法的原因。传统的观念认为,此一历史事件的发生,是李嘉图比较利益理论影响政府政策的效果。而这两位学者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美国的纺织工业利益团体,出于阻止国会通过工厂法和征收棉花进口税的目的,利用支持了反谷物法联盟的游说活动。根据类似的思路,不少国际贸易学者认为,贸易保护政策的形成,是因为少数得利于贸易保护的利益团体比受损害的广大消费者享有更多的有关信息也更容易组织起来为自己利益游说的缘故。因此,要拆除贸易壁垒,也应当依靠将由于贸易壁垒拆除而得利的利益团体,例如像当年英国的纺织工业利益团体,来战胜贸易保护派的抵抗。

    寻租理论源起于对资本主义经济中政府政策和企业个人互动关系的分析。自8O年代中期,该理论也被用于对社会主义中央计划经济的分析。前述冯氏有关人为剩余的理论就是对中国经济中走后门问题分析的结果。又如希尔曼和施尼泽(Hillman and Schnytzer1986)用寻租来解释传统苏联式中央计划经济的运行特点。他们指出,在传统苏联式中央计划经济中,企业和个人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条件缺乏客观的市场竞争环境来参照衡量,因而企业和个人的生产条件和报酬往往取决于上级领导的长官意志的安排。所以,下级企业或个人总要干方百计地讨好、贿赂上级。这样,除了官方规定的级别待遇和地位收入之外,各级官员都享有某种租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经济中高级经理人员在停止为公司服务以后仍可保留其积存的物质利益,如房产、证券,等等,而且他们仍有其他就业或发财的机会;而苏联式中央计划经济中的各级官员一旦失去官位,原来享受的物质利益和特权就很难保持,而且几乎没有其他的机会可以弥补,所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就决定了围绕官僚利益的寻租竞争特别尖锐,往往采取整人运动的激烈形式。

    此外,寻租理论还应用于法学研究、税收财政理论、企业理论、经济史学等领域,这里就不作一一介绍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篇末所列的参考文献。

【作者: 傲视苍穹一条龙】【访问统计:】【2005年12月7日 星期三 19:15】【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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